天聪四年六月,书云:满洲国皇帝,致书刘富兄弟。今冬尔务备办整齐,我亦备办整齐,俟来年会商而行。若我两国盟誓天地,以修和好,不可容留逃人。今亦无逃者,即有一、二,此不具论。盟誓以前,彼此均有容逃人情事。自盟誓后,我之人,若有逃至尔处者,则尔务送还;尔之人,若有逃我国来者,我亦送还。既已讲和修好,尔之妻室即应送归;恐尔疑我以尔妻置于混杂之处,自尔归去,即令同尔母居于静室之内。尔致书云:事成之后,天无二日;幸矣!尔果助成大业,若我云天有二日,是渝盟也。对天盟之誓,岂可渝乎!望勉力为之,幸勿疑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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